转发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20年度瑞安市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(电化教育)、教育装备论文评比的通知

各教育学区、各级各类学校:

为了推进我市中小学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普及和深化,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技术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,提升我市教育技术工作整体研究水平,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,经研究,决定组织瑞安市2020年度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(电化教育)、中小学教育装备论文评比。我局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认真、公正地评审,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温州市评比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对象

全市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和教育工作者。

二、上报时间

3月23日前上报至市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。


三、论文要求

(一)论文要聚焦深化课程改革、“促进有效学习”课堂变革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工作,突出主题、言之有据、语言简洁、表述规范。

(二)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,并要包含“摘要”“关键词”“参考文献”,字数不超过5000字。超过7000字,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,不予评奖。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,应在相关页码下方作脚注,直接引用他人观点、论点用双引号(“……”)表示,在脚注中注明作者、文章题目、刊号名称期号、书名、页码等信息;非直接引用的,在脚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“参见”。“参考文献”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。

(三)送审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申报表(附件1),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(教育信息技术论文为44,教育装备论文为45)。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。标题为三号黑体,正文为小四号宋体,A4纸张,请双面打印。

(四)倡导学术诚信,严禁抄袭造假,文责自负。送审论文均需填写《承诺书》(见附件1第二页)。市论文评审委员会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,相似度≥30%即定为抄袭。若发现弄虚作假、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,两年内不准参加市级论文评审,并由教育局根据有关条例和文件进行处理。

四、报送要求

(一)送交材料:评审论文汇总表(附件2)(纸质1份,电子稿1份)、参评论文(纸质一式3份,电子稿1份),承诺书(纸质1份,电子稿1份)于2020年3月23日前报送至市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。(电子稿用U盘形式拷贝)

(二)每位教师限送一篇论文。同一论文限报一个类别。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(刊物)获奖或发表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审。

五、评审时间

3月28日至3月29日

六、联系人

瑞安市教育局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:林南武,联系电话:620351(教育网)。

 

1.评审论文申报表及承诺书附件1:评审论文申报表及承诺书.doc

2.2020年瑞安市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参评汇总表附件2:2020年瑞安市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参评汇总表.doc


 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2月11日

 
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