瑞安十中校级三好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条件

瑞安十中校级三好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单项积极分子

    

 

1. 三好学生条件(1名):

1)思想品德方面: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模范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社会公德,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有较强的劳动观念和良好的劳动习惯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生活俭朴,为人诚实,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品德操行等第优秀。

2)智育方面:学习目的性明确,热爱科学,学习勤奋、刻苦,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正确的学习方法,善于独立思考,学习成绩达到班级前三分之一无不及格科目。

3)体育方面:积极参加“两操一活动”,认真上好体育课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体质较前有所增强,体育成绩在7.0分以上,体育免修学生不参加三好学生评选.

4)对某一学科取得突出成绩者(有获奖成绩、证明),其他表现良好,可推荐为三好学生。

2. 优秀干部条件(1名):

1)符合“三好生”评选条件

2必须是现任班委或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学生干部,对所担任的工作认真负责,踏实肯干,并能主动配合教师和其他学生干部开展工作,有一定的组织能力。分管工作有一定实绩。

3)善于团结帮助同学,勇于开展批语和自我批评,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。

3. 优秀团员条件(1名):

1)热心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认真履行团员义务,按时交纳团费。

2)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有正义感,并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。

3)关心班级集体,热心为师生服务。

4)学习刻苦勤奋,成绩良好,或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,思想和工作表现突出的酌情放宽成绩要求。

5)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,未受过任何处分(包括通报批评)。

4. 学习积极分子条件(3名)

符合“三好生”条件中的(1),并且学习成绩优秀,达到班级前三分之一者,可推荐。

5. 工作积极分子(3名):

符合“三好生”条件中的(1),现任的班委、团委、课代表、组长、寝室长并且积极参加学校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,工作积极、肯干,表现突出,各科总评成绩及格者,可推荐。

6. 体育积极分子条件(1名):

符合“三好生”条件中的(1),并且体育成绩优异,各科总评及格者,可推荐。

7. 自律标兵条件(若干名):

一学来没有违反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日常行为加分在20分以上无减分者,可推荐。

 

相关说明

1. 各班评选总名额控制在班级人数的35%以内

2. 学习成绩由班主任综合各次考试成绩后,公布前三分之一名单;

3. 在综合考虑同学意见或同学投票结果后,最终由班主任确定推荐名单;

4. 疫情期间不服从、不配合疫情管理的不得评优。

瑞安十中德育处

2019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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